各系(部)、处(室):
按照中山市社科联的通知:【中社联通〔2017〕2号】,现决定开展2017年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五位一体”的整体布局和对广东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聚焦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关注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山本土文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推进全民修身行动,深入开展幸福和美法治中山建设。
(二)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社科界、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一)凡具有中山户籍的社科理论工作者、社科普及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学校、机构、场馆、企业),均可申报。
(二)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社科普及读物,申报者均可独立申报,也可组成项目组联合申报。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机构)申报的,需明确活动(项目)、读物负责人。每位负责人每年申报不超过3项,批准立项不超过2项。
(三)申报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科级及以上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社科普及成果多或担任社科组织负责人其中一项条件,且须承担项目的统筹工作。
三、项目申报范围
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的申报范围包括社科普及宣传和教育、学术交流、社科知识服务、社科咨询、队伍和阵地建设等内容。主要指:
(一)社科普及宣传和教育。包括社科普及理论研究、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社科普及出版物、大众媒体的社科普及宣传、社科普及讲座与咨询(含报告会、论坛等形式)、社科作品展览与汇演、社科知识咨询、送知识下基层、社科征文、社科知识竞赛、社科普及周活动等。
(二)社科普及交流和服务。包括科普政策和科普规划的咨询制定、社科普及活动方案策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持有关机构(场所)、团体(组织)和单位开展社科普及活动。
(三)社科普及队伍和阵地建设。包括科普画廊、村(居)和企业科普阵地、社科普及设施建设,社科组织工作者和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科普培训,社会科学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社会科学竞赛活动等。
(四)全市其它公益性科普活动。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活动项目申报者须交《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经费申请表》。重点项目需同时提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意义、受益人数、投入总经费额、申请支持经费额、经费使用方案等内容。一般项目只需《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经费申请表》。
(二)社科普及读物申报者须交《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读物资助经费申报表》、原著及图书出版合同。
上述所申报项目必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结项。市社科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媒体公布。
五、申报办法和截止时间
(一)请申报者登录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依次点击纵向项目-项目申报-申报计划-中山市2017年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以.doc格式命名为“项目名+负责人姓名”),在线提交截至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11:00前。
(二)纸质材料: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由申报者签名,承担信誉保证,以纸质文件的形式一式3份,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12:00前送至学院工程研究院1106号室。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9963282(内线3282)
工程研究院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