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提升科技服务民生的能力,建设创新型中山的要求,同时根据学院“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主动服务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创新强校”工作,为进一步积极争取省市政策与资金支持做好充足准备,学院将启动2016学年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就院级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分为一类和二类项目两类,其中一类项目拟立项不超过8项,二类项目拟立项不超过15项。
二、立项内容和范围
支持围绕中山市特别是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大需求和发展趋势、学院“十三五”规划中实施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组织创新等创新工程以及大力发展“新型专业镇”等目标所开展的研究探讨;支持对社会发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科技攻关,尤其在健康医药领域、新能源与新材料领域、高端装备制造技术领域、高端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互联网与大数据领域、高端服务业领域联合攻关等项目。
三、申报要求
1、一类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研发和实践能力较强,项目应在3年内完成。
2、二类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研发能力较强,项目应在3年内完成。如不具备上述学历、职称条件,又确有研究能力的,需有两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人意见。
四、报送要求
1.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下载并填写《中山火炬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下均简称申报书)。
2.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按规定时间报送工程研究院。
3不支持在省、市或其他类别申报中已立项的项目重复申报。
4.报送时间:申报人请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文档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即依次点击纵向项目-项目申报-申报计划-2016学年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以.doc格式命名为“系部+课题负责人姓名);与所上传电子档一致的纸质材料于2016年9月1日前报送至学院工程研究院1106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特别说明
学院将给予院级立项的科研项目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积极鼓励教师与企业、行业开展联合攻关,吸引院外经费支持。院级科研项目的立项也是为了更好地培育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在对外报送纵向项目时,已经获得院级立项的科研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9963282(内线3282)
工程研究院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