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1日上午8:30至2016年8月7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王红松
传 真:(020)3762765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学校受理部门: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372600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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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人员名单 |
2016年8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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