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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2016年元旦及寒假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日常教学科研常规时期和寒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请各教学系(部)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深刻吸取个别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教训,确保实验实训室规范运行、安全操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强化安全意识。
      各教学系(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于安全防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系(部)主任是系(部)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含专职兼职)是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二、重点检查,强化防范意识。
      临近期末和假期,各教学系(部)要对实验实训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尚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上报到实训中心备案。
      重点做好实验实训室内的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清理实验室未使用完的试剂、材料和废弃物,做好回收保管和处置工作,避免电路故障、水管爆裂、压力容器爆炸、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和废弃物污染,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凡涉及使用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和病毒、细菌、放射性物质的实验室,要完善领取、使用、回收管理手续;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等要及时做好入库保管工作。防火器材应放置在显眼和容易使用的位置。
      生产性实训校区有校企共建实验实训室的系,同样要按要求加强管理,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到位。
      各教学系要加强在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的安全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要勤于管理、深入企业车间一线与学生联系,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指导学生顺利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
      三、遵守制度,强化执行意识。
      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各实验室的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不得擅自配制和转交他人。对假期无教学科研任务的实验室,经过安全检查后,放假前上锁后用封条封闭,停止使用。
      寒假期间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应办理好交接手续和实验室人员进出登记和仪器使用登记手续,进入实验室进行工作的师生应严格遵守在实验进行时必须有管理人员在现场的实验要求,实验完成后必须负责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以防溢水、触电、爆炸和失盗事故发生。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严禁在实验室炒菜煮饭等。
      四、统筹安排,确保信息畅通。
      各教学系(部)要安排人员做好假期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下学期开学时仪器设备正常、良好运行,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各教学系要合理安排实验室值班人员,需要安排人员到岗值班的,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并且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应及时进行必要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到系(部)领导和学院安全管理部门。
       实训中心将结合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在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实训中心
                                2015年12月24日

2015-12-2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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