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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公务借款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学院年末将对公务借款进行清理,有借款的部门请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清账手续,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对借款过期(借款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不结清的,经二次催款仍不结账的,按学院财务管理规定,从当事人工资、津贴及奖金中扣还,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1月04日

2015-11-0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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