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按照《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管理制度》(中社联通〔2013〕14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共筑中国梦,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和重大部署,民生发展大计和社会热点难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推进全民修身行动,深入开展幸福和美法治中山建设。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竞争择优、不重复立项原则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凡国家、省、市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再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再申报;单位或企业资助经费的项目只受理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具有中山户籍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均可申报。
2、课题组须由3至5人组成,每位负责人限报1项。
3、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组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副处及以上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社科组织负责人其中一项条件,且须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和相关工作。
4、青年课题组负责人,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含40岁),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如不具备上述学历、职称条件,又确有研究能力的,需有两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人意见表。
三、成果要求
1、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形式可以为调研报告或专著。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字数要求在2.5万字以上,青年课题要求1.5万字以上。
成果内容要立足中山、服务大局,突出前瞻性、规律性和对策性研究,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
鼓励研究人员开展中长期系列课题研究。有开展中长期系列课题研究意向的,在申请本年度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同时,提交《中长期系列课题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应详细介绍系列课题研究目的,阶段性课题题目及内容,系列研究成果目标等相关情况。申报者仅选择系列课题中的一项子课题进行申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仅对当年申报的子课题进行评审。对于子课题获得立项且成果质量较高的课题组,其系列课题中的后续子课题将优先获得立项。
2、进度要求:所有课题研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月:提交课题研究三级提纲;5-6月:调研论证阶段;7-9月:初稿完成及初评阶段;10-11月:终审结题阶段),如不能在11月前完成的,本年度将不予评审结题,需延缓结题的应于8月底前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报范围和办法
1、申报范围:请申报者参照《中山市2015年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特长,自由拟题。选题要尽量体现前瞻性和理论性,注重实践性和政策性。项目类别按照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青年课题三类选一。
2、申报办法:
(1)请申报者登录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依次点击纵向项目-项目申报-申报计划-2015年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以.doc格式命名为“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在线提交截至时间:2015年3月11日上午11点前。
(2)纸质材料:《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12点送至学院工程研究院1106号室。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张桂芝 联系电话:89963282(内线3282)
附件:
工程研究院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