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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现已启动2013/201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4]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院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由各教学系(部)分别填报,实训中心统一协调汇总。
(二)各教学系(部)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并以去年填报数据作为参考,做到有据可依,确保填报数据清晰、准确。
(三)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各系部应填报“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二(SZ2)、有贵重仪器设备(单价40万(含)以上)的部门需要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四)2013/2014学年起止时间: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
(五)各部门所填写表格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于9月20日前报送实训中心,同时电子档发至:247910298@QQ.com
(六)填表过程如存在问题请与实训中心刘志清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9963281、13424586955
附件4:综表二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二(SZ2)
实训中心
2014年9月10日



2014-09-1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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