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2014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学事业费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已经开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创新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促进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科发〔2014〕98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科学事业费使用办法的通知》(中科发〔2014〕100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学事业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学事业费项目资金扶持方式主要采用事前资助和事后补助方式。根据申报企业申请,部分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和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专项项目试行股权投资方式扶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研究开发能力的自然人(只适用于专利专项资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二)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1个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项目未验收的,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三)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四)项目进度安排合理,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3年。
三、申报方式
2014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学事业费项目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http://www.zskj.gov.cn/kjjmis/login2.faces(中山市业务在线申报系统)统一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上午11:00前。
2、书面材料按照附件1中对应的专题要求报送,并于9月24日上午12:00前送至创新大楼工程研究院1114房间
联系人:张桂芝 电话:89963282
工程研究院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