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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设置2012-2013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五、学生处将定期考核学生在用工部门工作情况。为便于管理和信息畅通,用工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各项工作,做好每位勤工助学学生考勤和管理工作,学生处将根据考勤和考核情况对当月勤工助学的同学进行审核和发放工资。

2012-09-2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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