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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评估回访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回访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0〕155号)的安排,省教育厅专家组将于12月29日到我院进行为期一天的省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回访。按学院领导指示,接受回访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请各部门按照《关于做好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学院整改工作的具体内容,写出整改工作总结,并在12月15日之前以书面及电子档形式交到创建办公室(张娜处)。具体要求如下:

2010-12-0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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