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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四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精神,做好“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和“广东高校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校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省教育厅已经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项目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均需是已经纳入学校 “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中,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凡未纳入学校“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的项目,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没有明显支撑作用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2.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其资助经费由各高校在本校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经费中统筹安排。

3. 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

二、各类平台和项目的认定申报限额和要求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只限本科高校申报

2.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及应用研究重大项目:我院限报2项。

3.创新团队项目:我院限报1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我院限报6项。

5.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我院限报6项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我院限报8项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1、请老师根据通知的附件1要求,积极申报。各类项目的申报书电子材料的模板,请申报者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主页下载对应的申报模板后填报

    2、请各系申报的项目,经系部统一汇总后,由系部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式2份及系部汇总表1式1份(附件2),由系部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送至工程研究院1106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9963282(内线3282)

    附件1:(2017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通知.pdf

    附件2:系部汇总表.xlsx

 

工程研究院

2017年11月15日

 

2017-11-1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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