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技能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和第二批现代学徒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专科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招生对象为符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补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
2.普通高中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中职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4.2019年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
5.省教育厅针对幼儿园在职教师、退役军人、基层医护人员、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企业在职员工等,分类设立专项招生计划,相关人员不得报考本计划,具体事宜以上级文件为准。[注:以上报名条件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报名条件为准]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
1、2019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业及计划
2、2019年第二批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专业及计划
3、试点班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具体标准执行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我校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情况等对试点班学生给予优惠。
三、考试、免试及招生
1.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开展的测试,由我校择优录取。
2.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试录取。
3.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4.本次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注:高考补报名和志愿填报时间初定为9月底,考试时间初定为10月;以最终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培养方式及毕业待遇
1.培养方式:
(1)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
(2)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采用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2.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
3.由学校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