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相关处(室):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教学工作的统一安排,2014年下学期实习实训工作即将启动。为进一步规范实习实训工作的过程管理,科学有序推进实习实训工作上新台阶,切实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实习实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实训中心统筹管理全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文件。各教学系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规范管理实习实训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坚决杜绝学生实习实训中的“放羊”现象。实训中心会同教务处、质量监控办公室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学生处和各教学系要结合实习实训期间实际情况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同时,要切实维护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的合法权益。
二、各教学系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实行系主任负责制。各教学系要以落实学生实习实训岗位为切入点,完善学生实习实训管理机制,形成实习实训前有培训教育、实习实训中有组织管理、实习实训后有考核评价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体系。
三、加强实习实训工作的现场管理。要落实校企合作“双主体”现场管理责任。各教学系和实训中心要加强与合作企业的沟通协商,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做好校内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遴选和培训,制定指导教师职责。加强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管理,对于实习实训学生较多的企业,建议成立实习实训小组。
四、各教学系要充分利用生产性实训校区合作企业资源。对于有条件的专业,要确保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在生产性实训校区合作企业进行实习实训,要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就与合作企业协商好,要求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岗位和工作任务用于我们学生的实习实训。今后这项工作将作为教学系实习实训工作评估的重点考核指标。
五、做好资料上交、归档和总结评奖工作。遵照《实习实训工作程序控制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实训中心。实习实训学生、指导教师、各教学系要在实习实训结束两周内做好相关的总结工作,填报好相关资料,做好成绩评定、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所有材料资料要按要求整理归档。
实训中心
二0一四年九月十一日